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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签合同不参保 职工随时可辞职

来源:浦北人才网 时间:2017-10-10 作者:浦北人才网 浏览量:

刘某与单位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,约定如工作不满1年将视为违约,将被扣发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。今年5月,刘某提出书面申请,要求解除劳动合同。由于还差两个月才干满1年,按公司约定须扣当月工资1200元作为违约金,刘某找单位领导商量少扣点,遭单位拒绝,刘某于是向当地人力资源保障监察部门投诉。

《劳动法》规定,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另外,按照法律规定,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;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,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通过调查核实,该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显然违背了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,并且单位也未给刘某缴纳社会保险费,因此刘某随时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向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,限期补发了刘某的工资1200元。(作者:薛守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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